本文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1-15 10:51:06
本文来源:知乎
作者:难得糊涂,清华大学在读博士
这应该是汉语语法界的老大难问题了:领属关系下“的”字的隐现问题。
说人话就是,为什么在表述领属关系(所谓领属关系,即领有和隶属关系,即表示“是谁的”或者“属于谁的”)时,有时候必须加“的”,有时候不加,有时候可加可不加?
标题问的,属于这一难题下面的子问题:代词性领属关系下“的”字的隐现问题。
一般而言,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形式化:
(1)P+的+N
(2)P+N
其中,P为领事标记,N为属事标记。上述结构表达的意思是:P领有N或N隶属于P。
针对这一问题,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展开研究。
一、结构视角:结构相似性原则
Haiman(1985)[1]认为,领属关系从不可渡让到可渡让是一个连续统。在这个连续统里,身体部位>亲属关系>拥有关系。领属关系越是不可让渡,那么越倾向于省略“的”,从而展现偏项与正项(即定语与中心语)紧密整体性;反之,则越倾向于用“的”。
在“我爸爸”“我妈妈”为亲属关系下的领属,“我的狗”则属于“拥有关系”,前者比后者更不可让渡,所以“我狗”的用法不具有合法性。
这一原则虽然具有一定解释力,也解释了题主的疑问,但是如果我们看这个例子:
(1)我的手(√);我手(×)
(2)我的爸爸(√);我爸爸(√)
明明“手”比“爸爸”更不可让渡,为何省略了“的”的“我手”合法性不足呢?
可见,这一原则有局限性。
二、句法视角
语言学大家朱德熙(1982)[2]认为:
人称代词做领属性定语,如果中心语是表示亲属称谓的名词,通常不用“的”字,例如“我哥哥”“他父亲”。如果中心语是一般名词,单说的时候要用“的”字。
这一视角也解释了题主的疑问,因为“爸爸”“妈妈”是亲属称谓,不用“的”,而“狗”是一般名词,作中心语时,要用“的”。
然而,这一视角下,为什么“老板”是一般名词,我老板”和“我的老板”都没有问题呢?
三、语义视角
崔希亮(1992)[3]指出:
人称代词做定语的结构中“的”字的隐现,取决于偏项和正项之间的领属关系是否可以改变,不可改变的,其中的“的”字可以隐去,反之则不能隐去。
这也可以解释题主的疑问,即“我”和“父亲”之间的领属关系不可改变,“的”字隐去;而“我”和“狗”之间领属关系可以改变(比如把狗送人了),因此“的”不能隐去。
然而,在前面举的“我的手”一例中,“我”和“手”之间的领属关系也不可以改变,却不能隐去“的”,说成“我手”,而要说“我的手”。
四、认知视角
张敏(1998)[4]提出了著名的“距离象似性原则”,偏项和正项之间概念较近的,“的”可以省略。具体论述如下。
1. 首要条件是能否对应某个具体的专名。例如,“我父亲”和“我们老板”可以分别对应“张三”或“李四”,因而可以成立。“我手”“我书”不能对应某个具体的专名,因而不能成立。
2. 偏项和正项之间的关系是双向领属。例如,“我”可以领有“父亲”,“父亲”也可以领有“我”,它们之间是双向领属,因此可以说“我父亲”。
在题主的疑问中,“我爸爸”“我妈妈”可以对应具体的专名,即他们的姓名,而“狗”不能。同时,“我”可以领有“爸爸”“妈妈”,反过来“爸爸”“妈妈”也领有“我”,但“我”领有“狗”,“狗”却不能领有“我”。
因此,一般我们说“我爸爸”“我妈妈”“我的狗”。
不过,这一解释也存在问题。
“他们学生”中,满足了张敏的两个原则,但是我们不能省“的”,要说“他们的学生”,由此来表示某人(复数)的学生。否则“他们学生”会造成歧义,“他们”与“学生”往往会被理解成同位语(如:他们学生都喜欢这么玩儿),而非说话人想表达的领属关系(如:他们的学生都喜欢这么玩儿)。
沈阳、陆俭明(2004)[5]则提出了典型性原则,用以解释这一问题:
既可以说“他的父亲”,也可以说“他父亲”,原因就在于“他”和“父亲”的领属关系比较典型或比较紧密。反之就只能说“他的衣服”,不大能说“他衣服”,原因也就在于“他”和“衣服”的领属关系不太典型或不够紧密。
这也可以解释题主的疑问,即“我爸爸”“我妈妈”的领属关系比较典型/紧密,但是“我”和“狗”的关系不太太典型/紧密。因此前者“的”可省可不省(但一般省略),后者不能省“的”。
五、社会关系视角
杨晓宇(2015)[6]指出:
中国社会是一个关系社会,相对于身体部位和一般物品来说,中国人似乎对人际关系倾注更多的心力。这种心理认知从某种层面上也反映在了语言中,那么“我爸爸”比“我眼睛”“我书”更具有独立指称性的现象也就可以理解了。
“人”与“狗”并非人际关系,因此不具有独立指称性地位,自然不能说“我狗”。
参考文献: